善修制度之“渠” 管住行为之“水”
善修制度之“渠” 管住行为之“水”
■彭 鹏
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准绳”“规矩”从何而来,应从制度中来。良好的制度犹如一条条水渠,能引向纠偏,让我们的行为如渠中之水一般,有章有法、有规有矩。
能否修好制度之“渠”,管住行为之“水”,是规范官兵行为、净化军营风气、提高打赢能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哪里需要灌溉,哪里需要修渠,必须实地勘察仔细研究。制定制度之前,不能只求效果不讲过程,或是生搬硬套、邯郸学步,这样的制度只能是“空中楼阁”。要先把实际情况摸清摸透,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紧贴部队现实需求,综合判断各种制度施行后可能产生的效果和影响,适时制定新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做到制定时对症下药、运行时及时调整,让制度落实与部队实际同频共振,让制度之“渠”顺畅有力。
水渠是否经久耐用,关键看修建得是否坚实牢固。同理,管用的制度必须够硬够实,如果漏洞百出、不够严谨,难以起到规范引导作用。好的制度要立起“严”的基调、展现“实”的作风,要涵盖“全”的范围、形成“久”的韧劲,真正形成法规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良好局面。只有在力度上严字当头、范围上全员覆盖、时间上一以贯之,才能让制度之“渠”坚实永固。
修建水渠需要不同工种通力合作,缺了哪一方都会影响建设质量。对各部队来讲,官兵是部队建设的主体和生力军,制度是推进部队建设的抓手和规范,二者应相辅相成协同配合。依法依规抓建,各级要多去基层走一走、多找官兵聊一聊,通过调查走访,真正掌握官兵所思所想所盼所惑,找准制约部队建设发展的难点和官兵关注的矛盾焦点。制度的执行者切不可“拍脑门”“想当然”,忽视官兵主体地位,走到官兵的对立面。要真正做到不逾越政策、不违反纪律、不背离兵意,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管住应管之事、解决应解之困、履行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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