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空中作战与指挥的内在机理
指挥源于作战、服务于作战。认识联合空中作战指挥与控制,除了要理解作战指挥的内涵本质,更要搞清其发挥作用的实践土壤,从作战形态的客观规律中,透析联合空中作战指挥与控制的内在机理。
联合空中作战的本质是任务牵引的整体作战。外军实践说明,联合空中作战是作为联合作战的有机部分发展而来的,二者之间的理论内涵密不可分。从人类历史上看,多军种作战自古有之,从赤壁之战到中世纪的登陆作战,其在形式上都是对陆、海军作战力量的联合运用。触及联合本质的,还在于作战的整体性、任务的协调性、行动的融合性。现代意义上的联合作战,需要统一设置作战目的、统一筹划作战任务、统一设计作战行动,根据敌我态势对比,统筹安排各军种作战力量,在最需要的时节、最适合的环境、最有利发挥自身长处的情况下,聚优释能、形成合力。因此,联合空中作战既非简单意义上的多军兵种空中作战力量的联合,或在空战场实施的联合作战,而是为实现空中作战胜利,统一使用各军兵种力量实施的整体作战。脱离了空中作战任务的牵引,联合空中作战就失去了目的方向,失去了整体性,就会陷入某一军种、某一力量、某一空间的狭隘认识,背离集中用兵指导下的体系作战内在规律。
联合空中作战的核心是配属力量的统一指挥。随着军事技术进步,相应带来了装备谱系与军事专业的丰富发展。现代军队的每个军种都包含复杂的兵器型号与岗位构成,每次作战都是庞大战争机器间的体系碰撞,能否保证统一指挥成为制约联合作战效能的关键。受作战对手、作战环境等限制,联合空中作战的胜利标准是动态变化的,作战力量根据任务需要灵活抽组配置,无形之中带来了指挥权力的让渡与集中。指挥权力让渡集中于谁,让渡集中多少非常重要。从保证联合空中作战整体性需要看,联合战役筹划决策者应当是指挥权力集中的主体,方能确保体现指挥员意志的构想决心落实细化到方案计划中去。对此,应该摒弃军种思维,毫不动摇地树立联合空中作战集中指挥理念,为贯通联合空中作战的战略思维全局性、战役筹划整体性与作战行动协调性,坚定指挥权力基础。同时,也应充分认清技术高度密集的联合空中作战体系所带来的指挥组织结构复杂性问题。此外,提升联合空中作战集中指挥效能,应该开展对指挥权力的科学化精细化分解研究,将思维意志上的指挥决策与组织实施上的指挥控制切分开来,降低冗余信息对指挥员的干扰,以系统性思维重构指挥与控制,培塑联合空中作战集中指挥、体系作战新模式。
联合空中作战的关键是指挥运行的规范协调。长期以来,受思维方式、运行规律等影响,各军兵种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己的指挥模式机制,其各有千秋、差异众多。然而,实施联合空中作战,各军兵种各行其道的指挥模式机制会妨碍整体作战效能的实现。由于联合空中作战涉及夺取各领域综合制权,平台作战效能贯穿战略战役战术各层级,跨域跨层指挥与控制是其基本常态,这就意味着对其指挥运行的规范不能局限于某一层级、某支力量、某类行动,而应适应作战体系的深度交联需要,在指挥信息这一基本载体上下功夫。首先是统一指挥信息载体内容,对作战文书、指挥文电建立同样的标准格式,让战役指挥员到战斗员,联合指挥机构到兵种分队平台,从人工阅看到数据读取都能无误识别。其次是统一指挥信息加工处理程序,以保证各级各类指挥活动间的交互通畅。需结合各域特点,进一步挖掘深化联合战役层级以下指挥运行程序,建立形成整体化规则体系。同时,应当客观认识各军兵种、不同属性作战力量使用特点规律,以“存异”保证作战灵活性实效性。联合空中作战指挥机构应当统筹抓好指挥能力的综合性与专业性,加强对配属各军兵种作战力量运用规律的掌握,听取尊重各专业领域意见建议。联合空中作战指挥员应当始终坚持全局思维、整体谋划,战役筹划关注战役重心、战役布势等战役法内容,将行动实施的战术战法交由部队指挥员组织筹划,为部队根据敌情我情战场环境变化灵活用兵预留指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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