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既要“上墙”,更要“上心”
■谢功健
近日,笔者所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官兵集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举一反三查找自身问题,汲取经验教训。大家发现,这些案例的背后都存在一个共性原因——规章制度被漠视无视,或是没有落实到位。
为推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各级部门出台了不少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然而,一些单位在落实制度的过程中,由于跟踪问效不够、缺少监督办法,导致执行效果打了“折扣”。
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是为了有效激励和保障创新创造,而不是为了充门面、当摆设、走过场。有的同志只满足于在会前印一印、会上念一念、会后发一发,一厢情愿地认为,会议召开了,文件下发了,就等于已经落实了。
制度既要“上墙”,更要“上心”。完善的制度机制,是一个组织、一项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制度本身不会自行运转,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有人去贯彻执行,才会产生效用。执行制度不能满足于留在嘴上、落在笔尖,必须落到实际行动中。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产生的危害通常更加严峻。
我们常说“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其中,“于事有效”就是针对制度在实践层面提出的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原原本本将制度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制度的刚性落地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个政策贯彻到底,杜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任意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让制度变成随意伸缩的“橡皮筋”。
制度不落实,就会落空;执行不彻底,就会“烂尾”。为保证制度顺畅运行、充分执行,各级需要定期组织教育,确保官兵了解制度、熟悉制度,深刻认识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制度思维、强化规则意识,当好制度上的“明白人”,继而将制度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作为党员干部,要在抓好制度学习上树标杆、作示范、当表率,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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