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军人权益守护者
当好军人权益守护者
■郑州军事检察院检察员 冯 源
作为一名军事检察干部,我有幸见证了军事检察公益诉讼从探索到发展,再到逐步成熟,越来越被广大官兵和社会知悉认可的过程。
2020年5月,我接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久,就接到一名河南襄城籍军人的求助信,反映他2018年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一直未发放到位,请求检察机关协助解决。
我也是一名军人,深知荣誉对于军人意味着什么。官兵的牵挂事、家里事,每一件都连着军心士气,处理不好会挫伤军人的荣誉感。
这名军人的遭遇是否是个例?是否涉及公益受损的情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赶赴襄城县,与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实地调研,发现2018年和2019年,该县共有34名官兵的立功奖励金未发放到位。
当时,军人权益保护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我院经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论证后,探索办理此类案件,协调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专项资金,于当年6月将未及时发放的奖励金全部发放到位。该案成为我院办理的首起涉及军人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以此案为契机,我院联合河南省军区、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专项监督活动,摸排出立功喜报未送到家,优抚金、奖励金发放不及时,“光荣之家”牌匾未悬挂到位等问题100余个。为此,我院联合地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问题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权益。
如何维护好军人权益,增强广大官兵的幸福感、获得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使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更具刚性约束力,开辟了一条维护军人权益的新路。
随着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保护更加体系化、全面化,涵盖了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等方面。近年来,我们通过开通检察服务热线、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为广大官兵提供服务保障。
2021年以来,每年“八一”前夕,河南军地检察机关都会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让每一张立功喜报送到家里,每一块“光荣之家”牌匾悬挂到位,每一笔奖励金及时发放,守护好军人合法权益,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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